校內有關單位:
領導干部聽課是學校各級領導干部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教學情況,促進教師教學能力快速提升,保證教學質量的重要舉措,也是學校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的重要環節。為切實落實《湖北經濟學院領導干部聽課制度》(鄂經院發〔2017〕105號),持續改進教學質量,現將本學期領導干部聽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聽課人員及聽課節次要求
1.校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節,其中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8節。
2.學院院長、副院長,實驗教學中心主任、副主任,院屬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于8節;書記、副書記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節。
3.教務處處長、副處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8節。
4.人事處、學生工作處、團委、研究生處、科研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等職能部門和網絡與教育技術中心等教輔單位負責人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節。
二、聽課要求
聽課可隨機安排,也可以有針對性地跟蹤聽課,聽課人員應了解和掌握如下幾方面的情況。
1.了解教師授課與學生聽課的基本情況;
2.聽取教師、學生對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3.了解有關教學、教學管理及教學保障工作中的其他問題。
三、聽課管理
1.各級領導干部在聽課后應及時認真填寫《聽課記錄表》,包括教師情況、學生情況、課堂教學總體評價、與任課教師溝通情況等。
2.每學期期末,校領導、教務處及相關職能部門和教輔單位領導聽課記錄表交由教務處保存歸檔。學院、實驗教學中心領導及院屬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聽課記錄表交由各教學單位保存歸檔。教務處負責對聽課情況以及發現的問題進行統計匯總,并在適當時候進行通報。
四、聽課結果處理
1.領導干部聽課結果作為任課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
2.各級領導干部如在聽課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給任課教師、所屬學院或教務處等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及時給予解決和處理。
教務處
2021年2月28日